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拳击项目良好的竞赛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拳击裁判员业务水平,选拔优秀裁判员参加全运会拳击项目的竞赛工作。我中心将于2009年3月在北京举办第十一届全运会拳击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09年3月24日—27日
二、培训地点:北京京东宾馆(原总参谋部第一招待所,位于北京市东二环内东直门海运仓1号)
三、培训内容:本次培训主要包括:全运会有关文件的学习、中心与裁判员签署赛风赛纪保证书、国际拳联最新竞赛规则、统一判罚尺度、我国拳击运动员技术特点及发展方向等(培训课程详见附件1)
四、培训考核:本次培训班的考核将分为理论、实践、英语、拳击基本技术考核,并进行综合评分。考试成绩良好以上者,方可获得十一运会拳击预决赛执裁资格,根据综合评分末位淘汰5%的裁判员。
五、报名:
(一)资格: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在2009年度进行过全国拳击裁判员注册,并经各省、市、自治区、解放军、行业体协批准和推荐的国家级以上裁判员;
(二)报名人数:每单位最多可报6名裁判员;
(三)报名时间:请各单位详细填写报名单(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2009年3月15日前报到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吕岩
电话:010—87182925
传真:010—87182924
六、注意事项:
(一)报到:请参加培训班人员自带裁判服装,于2009年3月23日,到北京市京东宾馆报到。地址:北京市东二环内东直门海运仓1号;联系电话:66737229转前台
(二)经费:参加本次培训班的人员差旅费自理,培训费、教材费2000元/人(含食宿)。培训费、教材费须于报到时交到培训班会务组。
二OO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