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2009年全国拳击锦标赛暨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第一次拳击预赛原计划于2009年4月20日至30日在重庆市举行,根据报名情况,经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批准,比赛时间调整为2009年4月22日至29日。为了做好赛会组织和接待工作,现将赛事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请各单位严格按国家体育总局第十一届全运会预赛网络报名规定执行。领队、教练员只能在报名单位运动员比赛时作为助手临场指挥。
(二)请各代表队于4月20日到重庆市南岸区海德酒店报到,地址:南岸区南坪南路318号。
(三)请各代表队提前三天电告来渝航班、车次、人数,以便安排接站和入住酒店。联系人:张亮023-63861936/60971822;殷秀丽13527362765。
二、收费标准及要求
(一)参赛运动员每人交纳报名费200元。
(二)在编人员交纳伙食费140元/人/天,交通费50元/人。
(三)超编人员交纳食宿费220元/人/天,交通费50元/人。
(四)报到时,以上费用一次性缴完。
(五)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者,其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1、国家体育总局拳跆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
地址:100763 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
电话:010-87182925
传真:010-87182924
2、重庆市体育局竞技处
地址:400015 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3号
电话:023-63620662
传真:023-63863074
四、返程车票
为保证参赛队能按时返回,请各队认真填写《返程机、车票预订单》,并于4月1日前传真至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