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拳击锦标赛暨第十一届全运会拳击项目第一次预赛的补充通知之一
各有关单位:
我中心在2008年全国拳击锦标赛中,对部分北京奥运会参赛运动员直接获得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拳击项目第一次预赛种子选手资格的事宜进行了规定。此规定未能在《第十一届全运会拳击项目第一次预赛竞赛规程》中加以体现。现特对该竞赛规程加以补充修订。
修订内容如下:
一、取得奥运会前五名的运动员可以不参加2008年全国拳击锦标赛,直接获得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拳击项目第一次预赛的种子选手资格。
二、种子选手资格的级别必须是该运动员奥运会的参赛级别。
三、由于全运会第一次预赛规程规定,各级别只设置两名种子,因此,凡有奥运会前五名运动员参加的级别,只有一个种子资格,即2008年全国拳击锦标赛冠军。
四、如奥运会前五名运动员升或降级别参赛,其种子选手资格无效,该级别种子选手的设置按照2008年全国拳击锦标赛规程执行。
五、奥运会前五名运动员姓名、级别如下:
姓名级别
邹市明48公斤级
李洋57公斤级
胡青60公斤级
哈那提.斯拉木69公斤级
张小平81公斤级
张志磊+91公斤级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