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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09年全国拳击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2009-11-05 15:33 中国拳击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各直属体育院校办公室:

  教练员岗位培训是教练员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练员执教能力的重要途径。经研究,定于今年11月30日至12月14日举办全国拳击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选派符合条件的教练员按要求报名参加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11月30日至12月14日期间进行。

  地点:武汉体育学院。

  二、报名条件:

  获得中级教练员职称两年以上的现职教练员,准备晋升高级教练员职称的教练员或已具备高级教练员职称,但未经过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学习的教练员,报名参加高级教练员培训班学习。

  参加学习的教练员,必须由各省市区体育局相关部门或各省市区拳击主管部门经过审核,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报名与报到:

  1.各省市区体育局相关部门或各省市区拳击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将报名表一式两份,于2009年11月15日前分别寄或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和承办单位武汉体育学院。经资格审查后,由武汉体育学院教务处发入学通知。

  2.报名教练员的地址和手机号码一定要填写清楚,以便邮寄入学通知书。

  3、学员必须持办班院校入学通知书报到。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须报省、市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国家体育总局拳击部管理中心备案。

  四、教学内容:

  结合全国拳击教练员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课程,由国内拳击著名教练张传良、高振国等;国家体育总局体科所冯连仕教授和武汉体育学院相关学科教授担任主讲教师。向学员讲授拳击运动员训练中常见运动损伤的特点、预防及康复方法及青少年运动员在伤病防护中的相关知识,并介绍拳击运动和规则的最新信息及拳击运动员心理训练、体能训练方面的相关内容。授课采用面授、讲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经费: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体科字[2001]153号)规定,学员的伙食费、往返交通费由各单位自理,每人交学杂费1500元。

  六、联系地址、电话:

  1.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

  地址: 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甲2-3号

  联系人:吕岩 ,电话:(010)87182925 13911996121 传真: (010)87182924

  2.武汉体育学院教务处训练竞赛管理中心

  地址:武汉市珞瑜路461号,邮编:430079,

  联系人:谢庆荣,电话(027)61048746 13638603080 传真:(027)87191157

  附件:培训报名表

来源:
责任编辑: 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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