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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击项目伦敦奥运资格赛参赛运动员选拔办法

2010-12-30 15:10 中国拳击协会

  根据国际拳联关于第30届奥运会拳击比赛参赛运动员选拔办法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国拳击运动发展的实际情况,为遴选出我国最优秀的运动员参加2012年伦敦奥运会,经拳跆中心研究,并多方征求意见,特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国际拳联关于第30届奥运会参赛运动员选拔规定

  (一)男子运动员选拔规定

选拔赛

赛事名称

名次

积分

第一次

广州亚运会

第一名

8 分

第二名

5 分

第三名

2 分

第二次

2011 年全国男子拳击锦标赛

第一名

12 分

第二名

7 分

第三名

3 分

第三次

2011 年亚洲拳击锦标赛

第一名

8 分

第二名

5 分

第三名

2 分

第四次

2011 年全国男子拳击精英赛

第一名

12 分

第二名

7 分

第三名

3 分

  国际拳联关于第30届奥运会参赛运动员选拔办法中规定,2011年世界拳击锦标赛将于10月上旬在阿塞拜疆举行,49——81公斤级各级别前十名运动员,91公斤级和91公斤以上级前六名运动员获得伦敦奥运会参赛资格。世界锦标赛后按既定额度将剩余席位分配给各大洲,由各大洲组织一次资格赛,选拔产生奥运会参赛资格。亚洲资格赛将于2012年3月在哈萨克斯坦举行。

  (二)女子运动员选拔规定

选拔赛

赛事名称

名次

积分

第一次

2010 世界女子拳击锦标赛

第一名

5 分

第二名

3 分

第三名

1 分

第二次

广州亚运会

第一名

8 分

第三次

2011 年全国女子拳击锦标赛

第一名

15 分

第二名

8 分

第三名

4 分

第四次

2011 年全国女子冠军赛

第一名

15 分

第二名

8 分

第三名

4 分

  2012年国际拳联世界女子拳击锦标赛作为第30届奥运会女子拳击选拔赛,选拔51公斤级、60公斤级、75公斤级三个级别,共24名运动员参加奥运会。女子拳击世锦赛的时间初步定为2012年4月在我国秦皇岛市举行。目前资格产生办法尚未确定。

  二、国内选拔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整个选拔过程必须公平、透明,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拳击教练员、运动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监督。

  (二)积分排名与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从我国拳击项目的实际出发,男子拳击以2010年广州亚运会成绩、2011年全国男子锦标赛成绩、2011年亚洲拳击锦标赛成绩和2011年全国男子拳击精英赛积分作为选拔标准。女子拳击以2010年世锦赛、2010年广州亚运会、2011年全国女子拳击锦标赛、2011年全国女子拳击冠军赛成绩积分作为选拔标准。 同时参考国际比赛成绩等综合确定。

  (三)突出重点运动员的原则

  1.各级别首位积分超过15分的运动员自动获得奥运会资格赛参赛资格,该级别将不列入第四次选拔赛。

  2.拳击项目备战领导小组将在第四次选拔赛后公布参加世锦赛运动员名单。如在世锦赛中未取得资格,该运动员将继续获得2012年亚洲区资格赛的参赛资格。

  三、选拔办法

  (一)男子项目计分办法

  第一站选拔赛和第二站选拔赛累计积分排名第一的运动员代表我国参加2011年亚洲拳击锦标赛。如两名运动员积分相等,则根据以往参赛成绩,训练表现等综合因素由队委会提出意见,报拳击项目备战2012年伦敦奥运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定。如积分第一的运动员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赛由积分第二名运动员递补。

  (二)女子项目计分办法

  男子和女子选拔赛后,如积分排名及综合评定名列第一的运动员,因故不能参加奥运会资格赛,则由名列第二的运动员递补,依此类推。

  根据积分情况由国家拳击队队委会提出参加男子世锦赛和女子世锦赛建议名单,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四、监督措施和办法:

  (一)向全国公布本选拔办法。

  (二)随时接受国家体育总局的检查和质询。

来源:
责任编辑: 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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