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官方公告 > 正文

2011年全国拳击精英赛竞赛规程

2011-05-09 16:37 中国拳击协会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凉山州体育局

  三、竞赛地点:四川省西昌市

  四、竞赛时间:2011年8月2——8月7日

  五、参加资格:

  男子:2011年全国男子拳击锦标赛各级别前八名运动员

  女子:2011年全国女子拳击锦标赛51公斤级、60公斤级、75公斤级前八名运动员

  六、竞赛项目:

  男子:49kg、52kg、56kg、60kg、64kg、69kg、75kg、81kg、91kg、+91kg

  女子:48-51kg、57-60kg、69-75kg

  七、参加办法:

  (一)参赛者需医院检查身体合格,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已于2011年注册或确认)和《运动员手册》,并办理人身保险手续,女子运动员持未孕证明,方可参赛;

  (二)每单位有4名(含4名)以上运动员参赛,可报工作人员3名(含领队、教练、医生);3名(含3名)以下运动员参赛,可报工作人员2名(含领队、教练、医生);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拳击协会审定的最新拳击项目竞赛规则;

  (二)2011年全国男子拳击锦标赛、2011年全国女子拳击锦标赛各级别前两名运动员设为本次比赛各级别1,2号种子,其他运动员采用混合抽签;

  (三)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竞赛办法;

  (四)比赛使用大会统一准备的拳套、头盔、护手绷带,运动员须自备护齿、和护裆(男子),否则不得参赛;

  九、录取名次

  (一)各级别录取前三名颁发证书、奖牌

  (二)根据《拳击项目奥运会资格赛参赛运动员选拔办法》的规定,精英赛男子前三名运动员将分别获得12分、7分和3分的积分。

  十、其他有关规定:

  (一)运动员领奖时必须身着领奖服及运动鞋;

  (二)经过正式报名的教练员方可进入比赛场地执教;

  (三)组委会负责提供中国拳击协会指定的比赛用拳台、电子计分器、头盔、拳套、护手绷带等,以上用品的指定品牌及厂家如下:

  1、比赛用拳台:泰山、九日山

  2、头盔、拳套、护手绷带:泰山、九日山、阿迪达斯

  (四)运动员使用的参赛用品,包括拳击背心、短裤、比赛鞋等,中国拳击协会推荐使用如下品牌:

  3、泰山

  4、九日山

  5、阿迪达斯

  十一、报名及报到:

  各单位须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比赛开始前3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分别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和承办单位,逾期按不参加论;人身保险手续随报名单寄到赛区

  十二、报名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吕岩010-87182957/87182924(传真)

  十二、经费:

  参赛收费标准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十三、技术官员:

  由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十四、比赛将进行兴奋剂检查

  十五、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 裴超
中国拳击协会版权所有 | ICP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9013536号-2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0105094 |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客服及报障电话:4008102008
客服及报障邮箱:operationcenter@sports.cn
联系协会
电话:010-67166837
传真:010-67166057
Email:office@chnboxing.org.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5号嘉禾国信大厦603-08
邮编:1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