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全国少年拳击锦标赛女子运动员比赛内容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国女子拳击运动水平,促进女子拳击运动员健康、全面发展,在少年阶段打好基础,在2011年全国少年拳击锦标赛女子运动员比赛中将增加身体素质和基本技术测试,并与比赛成绩相结合的方式决定比赛名次。具体内容如下:
一、比赛内容和比例
(一)专项身体素质 30%,30分,18分及格。必须达到及格分数才能参加比赛。
(二)基本技术 30%,30分,18分及格。必须达到及格分数才能参加比赛。
(三)比赛成绩 40%,40分。
二、各项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专项身体素质
1、跳绳10分。
2、步伐移动10分。
3、60米跑10分。
(二)基本技术
1、击打沙包10分。
2、左右直拳击头的进攻技术10分。
3、左右直拳击头的防守及防守反击技术10分。
(三)比赛成绩40分
第一名 40分
第二名 35分
第三名 27.5分
第五名 17.5分
三、各项得分相加,按照得分高低决定比赛名次。
四、少年赛中男子运动员比赛内容按照以往比赛进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