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男子拳击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4月20日至26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 4月18日运动队、技术官员报到,4月27日离会。
二.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体协;解放军;北京体育大学;上海、武汉、沈阳、西安、成都体育学院。
三.竞赛项目
49kg、52kg、56kg、60kg、64kg、69kg、75kg、81kg、91kg、+91kg
四.参赛资格
(一)年龄在17周岁以上34周岁以下(1978-1995),参加系统拳击训练两年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合格,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已于2012年注册或确认)和中国拳击协会颁发的《运动员手册》,并办理人身保险手续者,方可参赛;
(二)每单位有6名(含6名)以上运动员参赛,可报工作人员3名(含领队、教练、医生);5名(含5名)以下运动员参赛,可报工作人员2名(含领队、教练、医生);
(三)各单位最多可报10名运动员,其中两个级别可以报两名运动员。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拳击协会审定的最新拳击项目竞赛规则;
(二)2011年全国男子拳击冠军赛各级别前两名运动员,设为各级别1、2号种子。种子因故不能参赛,不再递补;
(三)参赛运动员除1、2号种子选手上、下半区分开外,其他运动员进行混合抽签;
(四)比赛使用大会统一准备的拳套、头盔、护手绷带,运动员须自备护齿、护裆,否则不得参赛。
六.有关规定
(一)组委会负责提供国际拳击联合会(AIBA)和中国拳击协会指定的比赛用拳台、电子计分器、头盔、拳套、护手绷带等,以上用品的指定品牌及厂家如下:
1、比赛用拳台:WESING(伟志兴)、泰山
2、头盔、拳套、护手绷带:ADIDAS(DOUBLE D) 、FBT、WESING(伟志兴)、TOP TEN/BUDOLAND、VELOCITY
七.参赛费用
参赛收费标准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级别录取前5名予以奖励(第三、五名并列);
(二)各级别前四名运动员获得2012年全国男子拳击冠军赛各级别1、2、3、4号种子资格;
(三)比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比赛开始前3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分别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和承办单位,逾期按不参加论;
(二)人身保险手续及性别证明随报名单寄到赛区;
(三)各运动队于赛前2天到大会报到。
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大会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十一.比赛设赛风赛纪监督组
每个赛区均设立比赛监督组,其人员组成及职责范围另行通知。
十二.比赛将进行兴奋剂检测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