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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拳击项目女子第一次选拔赛暨2013年全国女子拳击锦标赛补充通知

2013-02-28 10:37 中国拳击协会

 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拳击项目女子第一次选拔赛暨
2013年全国女子拳击锦标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经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批准,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拳击项目女子第一次选拔赛暨2013年全国女子拳击锦标赛定于4月4日至10日在辽宁省锦州市锦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做好比赛组织和接待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按照《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拳击项目女子第一次选拔赛暨2013年全国女子拳击锦标赛竞赛规程》的规定,各参赛单位请于3月10日前在https://csbm2013.com进行网络报名,预期不报视为不参赛。
    进行网络报名后,请各单位将报名表传真至以下两处:
    (一)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甲2-3号 
    邮编:100061
    联系人:吕岩
    联系电话:010-87182925,传真:010-87182924
    (二)锦州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26号
    邮编: 121000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0416-2815031   手机:18641656886
    传真:0416-2815031
   二、参赛级别:
    女子48kg、51kg、54kg、57kg、60kg、64kg、69kg、75kg、81kg、+81kg。每级别限报一人。
    其中51kg、60kg、75kg为全运会预赛级别,只有具有参加全运会拳击比赛资格的单位才能报名参加。
   三、报到及离会
   (一)各参赛队请于4月2日到喜来登宾馆报到,地址:松山新区科技路68号。
   (二)裁判员请于4月2日到红鹰宾馆报到,地址:辽宁锦州市凌河区北京路三段1号,电话:0416-2946208。
   (三)离会时间:4月11日。
   (四)各队报到时将健康证明和保险证明用大信封装好一并交大会组委会。
   四、接站安排
    请各参赛队于 4月2日前将抵达赛区的具体行程、人数(男、女),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之大会接待处(邮件发出后请进行电话确认),以便安排食宿和接站。
    接站联系人:徐占忠
    电话:15904165959   电子邮箱:1597627800@qq.com
   五、收费标准及要求
   (一)裁判员差旅费报销按有关财务规定执行。(乘坐飞机、软卧或绕道的差旅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二)运动员及正编随队工作人员每人每天需交纳食宿费   280元。
   (三)各队超编人员为每人每天需缴纳食宿费350元。
   (四)各参赛队报到时必须将费用一次性缴清。
   (五)提前报到和推迟离会者,费用自理;提前离会费用不予退还,比赛期间不办理退伙。
   六、各代表队必须按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运动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给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保险,费用自理。
   七、其他
   (一)各参赛单位如需赛区订购返程机、车票,请填写好返程机、车票订购单,随报名表发往赛区。
   (二)返程票按照预定单订购,大会不负责办理退票手续。
返程机、车票预订单
    代表队:
姓名 身份证号 日期 目的地 航班号或列车次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通知下载

来源:
责任编辑: 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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