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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少年拳击锦标赛补充通知

2014-06-26 16:49

  2014年全国少年拳击锦标赛将于7月28日至8月5日在辽宁省朝阳市体育馆举行,经与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商定,现将本次赛事的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请各参赛单位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于2014年7月8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在规定日期前(以邮戳为准)分别邮寄或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和辽宁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1977788011@qq.com邮箱,逾期报名不予接受,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1)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

  联系电话:010—87182925,传真:010—87182924

  (2)辽宁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浑南三路18号C308室,邮编:110179,

  收件人:徐聪,联系电话,024-23206307,18642005583,传真:024-23206308

  2、报名要求:

  请各单位在报名表上务必注明运动员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和参赛级别,填好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报到

  (1)各代表队请按规定于7月26日到金华园国际酒店(朝阳火车站广场南侧)和朝阳富源酒店(朝阳火车站前直走100米)报到。

  联系人:庞秀月:18642190639 常丽丽:18642190656

  (2)请技术官员、裁判员于7月25日到朝阳蓝宝石商务宾馆(朝阳火车站前直走500米)报到。

  联系人:刘颂华:15124068188 许瑨:15942144664

  (3)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须交参赛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和健康证明。

  三、收费标准和要求

  (1)各代表队在编人员每人每天交食宿费280元。

  (2)如有超编人员,请在报名表中注明,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350元。

  (3)各代表队所交费用请在报到时一次付清,中途离会不予退费。

  (4)提前报到和推迟离会,费用自理按超编收取。

  四、裁判员

  由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五、其他

  (1)各参赛单位如需订购返程票务,请务必于报到前及时与朝阳市体育馆竞赛保障处票务庞秀月(电话:18642190639),常丽丽(电话:18642190656)联系,预定后自行变更的单位,所需重新订购票务费和原票退票费均由有关队伍自理。

  (2) 需要接站的队伍均可提前联系会务组,租车费用自理。

  组委会

  2014年6月20

来源:
责任编辑: 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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