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官方公告 > 正文

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拳击项目竞赛规程

2015-08-04 15:59

各参赛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于1月20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印发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各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为方便各参赛队报名,现转发拳击项目竞赛规程,请各参赛单位按照竞赛规程和补充通知要求尽快报名。

  中国拳击协会

  2015年8月4日

  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拳击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男子:49-52公斤级、60-64公斤级、69-75公斤级、81-84公斤级;

  女子:48-51公斤级、57-60公斤级、69-75公斤级。

  二、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4〕65号)第四条有关规定。

  (二)参赛者需医院检查身体合格,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已于2014年注册或确认)和《运动员手册》,并办理人身保险手续者,方可参赛。

  (三)运动员年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

  三、参加办法

  (一)资格赛

  1、每单位男子可报4名运动员,女子可报3名运动员,每级别限报一名运动员;

  2、每单位有4名(含4名)以上运动员参赛,可报工作人员3名(含领队、教练、医生);3名(含3名)以下运动员参赛,可报工作人员2名(含领队、教练、医生)。

  (二)决赛

  1、在第一届青年运动会拳击项目两阶段资格赛中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每级别16人)。

  2、各单位随队工作人员人数按照《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4〕65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执行。

  四、竞赛办法

  (一)资格赛

  1、比赛采用中国拳击协会审定的最新拳击项目竞赛规则(十分制);

  2、比赛采用两阶段赛制:

  (1)第一阶段各级别决出前八名运动员获得青运会资格,获得各级别前两名的运动员将列为决赛的1、2号种子

  (2)第二阶段各级别剩余运动员重新抽签,再决出八名运动员获得青运会资格;

  3、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均采用混抽;

  4、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竞赛办法;

  5、比赛使用大会统一准备的拳套、头盔、护手绷带,运动员须自备护齿,女子运动员须佩戴发网,否则不得参赛。

  (二)决赛

  1、比赛采用中国拳击协会审定的最新拳击项目竞赛规则(十分制);

  2、在第一次预赛中获得各级别1、2名的运动员列为决赛各级别1、2号种子。种子运动员因各种原因不参赛,种子资格不递补;

  3、非种子运动员进行混抽;

  4、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竞赛办法进行;

  5、比赛使用大会统一准备的拳套、头盔、护手绷带,运动员须自备护齿和护裆,女子运动员须佩戴发网,否则不得参赛。

  五、奖励和计分办法

  按照《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4〕65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六、报名和报到

  资格赛报名和报到通知另发;决赛报名和报到按照《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4〕65号)第三条第(三)、(五)款规定执行。

  七、技术官员

  按照《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4〕6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八、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按照《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4〕65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九、仲裁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其他规定

  (一)运动员领奖时必须身着领奖服及运动鞋;

  (二)经过正式报名的教练员方可进入比赛场地执教;

  (三)获得青运会资格的运动员不得变更。

  (四)运动员使用的参赛用品,包括拳击背心、短裤、比赛鞋等,中国拳击协会推荐使用如下品牌:

  1、安踏 2、九日山 3、泰山 4、威豪体育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 裴超
中国拳击协会版权所有 | ICP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9013536号-2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0105094 |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客服及报障电话:4008102008
客服及报障邮箱:operationcenter@sports.cn
联系协会
电话:010-67166837
传真:010-67166057
Email:office@chnboxing.org.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5号嘉禾国信大厦603-08
邮编:1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