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11月6-10日在浙江省奉化市举行。11月4日报到,11月11日离会。
二.参赛人员
(一)获得2015年全国女子拳击锦标赛各级别前五名的运动员;
(二)承办单位可增报2名参加过2015年全国锦标赛但未取得前五名的运动员参赛。
三.竞赛项目
48kg、51kg、54kg、57kg、60kg、64kg、69kg、75kg、81kg、+81kg,共10个级别。
各级别报名不足3人的,取消该级别比赛。
四.参赛资格
(一)年龄在19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参加系统拳击训练两年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合格,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已于2015年注册或确认)和中国拳击协会颁发的《运动员手册》,并办理人身保险手续者,方可参赛;所有运动员第一次体检称重前需提交未孕声明。
(二)每单位有5名(含5名)以上运动员参赛,可报工作人员3名(含领队、教练、医生);4名(含4名)以下运动员参赛,可报工作人员2名(含领队、教练、医生);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拳击协会审定的最新拳击项目竞赛规则;
(二)2015年全国女子锦标赛各级别的前两名运动员,分别设置为各级别1、2号种子,种子选手因故不能参赛的,不再补设其它种子选手;
(三)比赛使用大会统一准备的头盔、拳套、护手绷带,运动员须自备护齿(禁止使用红色护齿),否则不得参赛;
(四)为了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发网,否则不得参赛。
六.有关规定
(一)组委会负责提供中国拳击协会指定的比赛用拳台、电子计分器、头盔、拳套、护手绷带等,以上用品的指定品牌及厂家如下:
1、比赛用拳台:九日山、泰山、无锡威豪
2、拳套、头盔、护手绷带:九日山、泰山、无锡威豪
(二)运动员使用的参赛用品,包括拳击背心、短裤、比赛鞋等,中国拳击协会推荐使用如下品牌:
1、安踏
2、九日山
3、泰山
4、无锡威豪
七.参赛费用
(一)2015年全国女子拳击锦标赛51kg、60kg、75kg前三名运动员参赛免除食宿费用;
(二)参赛收费标准见补充通知。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级别录取前三名予以奖励;
(二)比赛设立运动员最佳技术奖、勇猛敢斗奖各一名给予奖励;
(三)比赛设立优秀教练员一名,给予奖励;
(四)比赛设立最佳裁判员奖(办法另定);
(五)比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比赛开始前3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分别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和承办单位,逾期按不参加论;
(二)人身保险手续及性别证明随报名单寄到赛区;
(三)各运动队于赛前2天到大会报到。
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大会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成员由中国拳击协会裁判员委员会常委会推荐,中国拳击协会批准后调派。
十一.设立比赛监督组
设立比赛监督组,其人员组成及职责范围另行通知。
十二.比赛将进行兴奋剂检测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