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经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批准,2016年全国男子拳击锦标赛资格赛(西北赛区)定于3月4—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为做好比赛组织和接待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按照《2016年全国男子拳击锦标赛竞赛总规程》的规定,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体检合格章),于2月9日前分别邮寄(或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和西安体育学院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同时将人身保险手续随报名单寄至赛区,逾期(以寄出邮戳为准)按不参加论。
(一)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甲2-3号
邮编:100061
联系人:韩博
联系电话:010-87182925,传真:010-87182924
(二)西安体育学院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65号
邮编:710068
联系人:马相华
联系电话:13891813835,传真:029-88409056
二、报到及离会
(一)各参赛队请于3月2日到陕西臻美文化艺术酒店报到,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联系人马钊 ,电话:13572558698 ;办公:029-88409749 。
(二)裁判员请于3月2日到西安市电子城亚朵酒店 报到,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西安石油大学东门南侧100米)。
(三)离会时间:3月8日。
三、接站安排
请各参赛队于2月28日前将抵达赛区的具体行程、人数(男、女),以传真方式告知大会接待处,以便安排食宿和接站。接站联系人:马钊,手机号:13572558698;办公:029-88409749;传真:029-88409749 。
四、收费标准及要求
(一)裁判员差旅费报销按承办单位有关财务规定执行(乘坐飞机、软卧或绕道的差旅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二)所有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每人每天应缴纳食宿费350元;超编人员每人每天需交纳食宿费450 元(含管理费、市内交通费);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比赛不收取参赛费。
(三)各参赛队报到时必须将费用一次性缴清。
(四)提前报到和推迟离会者,按照超编标准收取费用,提前离会费用不予退还。
五、各代表队必须按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运动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对所有参赛运动员进行赛前体检,并将体检表格带至赛区。体检不合格或未携带体检表者,不得参加比赛。
六、其他
(一)各参赛单位如需赛区订购返程机、车票,请填写好返程机、车票订购单,随报名表传真到西安体育学院拳跆中心。传真:029-88409749,逾期不受理。
(二)返程票按照预定单订购,大会不负责办理退票手续。
返程机、车票预订单
代表队:
姓名 |
身份证号 |
日期 |
目的地 |
航班号或列车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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