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名称:2016 年全国大学生拳击锦标赛
二、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 |
9月21-25日 |
报到时间 |
裁判员、运动员9月19日报到 |
离会时间 |
9月26日 |
三、竞赛日程
*组委会、技术会和抽签必须由领队或主要教练员参加。
四、比赛场馆信息:宜昌市体育馆
五、参赛资格和级别设置
年龄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 (1990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间出生) |
级别 |
男子:52kg、56kg、60kg、64kg、69kg、75kg、81-85kg,共7个级别; 女子:48-51kg、54-57kg、60-64kg、69-75kg,共4个级别。 体重可上浮0.5-1kg(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要求 |
1.全国全日制高等院校(含体育院校和普通高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报名时需出具加盖院校公章的学籍证明; 2.未参加过各系列全国拳击锦标赛; 3.经正规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并出具三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并由参赛单位办理保险等相关手续。 |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十分制评判办法。
(二)男子比赛采用三回合制,每回合时间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女子比赛采用三回合制,每回合时间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三)比赛使用大会统一准备的拳套、头盔(自备头盔须经大会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运动员须自备护齿(禁止使用红色护齿)、护裆、护手绷带;女子运动员需佩戴发网,否则不得参赛。
(四)组委会负责提供比赛用拳台、计分设备。
七、报名与报到
(一)每级别各单位最多报名两人。
(二)每单位有4名(含4名)以上运动员参赛的,可报工作人员3名(含领队、教练、医生);3名(含3名)以下运动员参赛,可报工作人员2名。
(三)按照本规程规定,各单位将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体检合格章),于9月1日前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并将报名表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承办单位,同时将人身保险手续随报名表邮寄至赛区,逾期按不参加论。
(四)各单位在报名时请将运动员生活照或拳击训练艺术照一同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承办单位,以用于网络评选和宣传。
联系方式:
1.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甲2-3号103室
联系人:韩博
电话:010-87182925,传真:010-87182924
2.湖北省宜昌三峡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爵公馆1801室
联系人:郑飞飞
电话:0717-6432988,15872596604
邮箱:173735266@qq.com
(五)报到信息
1.各参赛队请于9月17日到宜昌万豪时尚酒店报到。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发展大道41-4号,联系人:杨飞,电话:18371722005,0717-6266166。
2.裁判员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3.请各参赛队于9月5日前将抵达赛区的具体行程、人数(男、女),以传真方式告知组委会接待处,以便安排食宿和市内交通。
八、有关规定
(一)男子52kg、56kg、60kg和64kg使用10oz拳套;69kg、75kg和81-85kg使用12oz拳套。
女子使用12oz拳套。
比赛均佩戴头盔。
(二)所有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应在赛前认真学习拳击礼仪,教练员禁止穿着拖鞋、皮鞋、背心、短裤担任助手,比赛时禁止使用酒店毛巾等洁具为运动员清理,运动员应正确使用吐水桶等拳台设施。
九、费用
(一)裁判员差旅费报销按照承办单位有关财务规定执行(乘坐飞机、软卧或绕道的差旅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二)参赛人员需缴纳食宿费每人每天150元;超编人员需缴纳食宿费每人每天300元(含管理费、市内交通费)。
(三)各参赛队报到时必须将费用一次性缴清。
(四)提前报到和推迟离会者,费用自理,提前离会费用不予退还。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级别超出8人录取前5名予以奖励(第三、五名并列),不足8人,录取前3名予以奖励;
(二)比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比赛设立“优秀运动员奖”、“最佳教练员奖”;
(四)比赛设立“优秀裁判员奖”。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比赛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将按照《中国拳击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选派。
十二、纪律检查
比赛设立赛风赛纪监督组。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2016年全国大学生拳击锦标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