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拳击协会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分站赛:
第一站:7月16-20日 广东省佛山市
第二站:7月26-30日 湖北省宜昌市
第三站:7月24-28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第四站:8月19-23日 辽宁省葫芦岛市
具体时间以补充通知为准
总决赛:9月
三、竞赛项目
(一)丙组(男女):13-14岁(2005年1月1
日至2006年12月31日)
级别:30-32、34、36、38、41、43、46、48、50、52、54、
57、60、63、66、70、75公斤级
(二)丁组(男女):11-12岁(2007年1月1
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级别:25-27、29、32、34、36、38、41、43、46、48、50、
52、54、57、60、 63、66公斤级
(三)技能比赛:
面向7-16岁青少年儿童举行技能比赛,每两岁为一个年龄组别。技能大赛竞赛规程另行颁布。
四、参赛单位:
在中国拳击协会注册的团体会员单位,除各级各类体校
之外的拳击培训的俱乐部、培训中心、健身中心、普通学校拳击俱乐部、拳击社团等各类机构和社会组织。由参赛单位进行团体报名,各参赛单位各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
每个级别限报8人,先报先得。各级别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级别比赛。每名参赛运动员只能选择参加一站预赛。
五、运动员资格
(一)是中国拳击协会个人会员;
(二)持有中国拳击协会颁发的《运动员手册》;
(三)经正规综合性医院身体检查合格证明,女子运动员需提交《未孕声明》;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由组委会统一办理人身保险。
六、竞赛规则
按照中国拳击协会最新制定的《拳击竞赛规则》;
(一)丙组:三回合,每回合一分三十秒,回合间歇1分钟;
(二)丁组:三回合,每回合一分钟,回合间歇1分钟;
(三)采用十分制记分系统;
(四)比赛使用承办单位提供的头盔、护面、拳套、护手绷带,运动员须自备护齿(禁止使用红色护齿)、红蓝比赛服,女子运动员需佩戴发网,否则不得参赛;
(五)拳套规格:10oz
(六)运动员参赛级别以报名为准,将按照报名级别进行比赛抽签。报名截止后如变更级别,取决于所要变更到的级别的报名人数,如该级别不满8人可进行更改,否则不予变更,自动失去比赛资格。
七、决赛资格办法
1、所有参加决赛的运动员必须通过中国拳击协会认证的分站赛获得决赛资格;
2、各分站赛各级别前四名运动员获得决赛资格。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二)评选“最佳技术奖”各年龄组男女各一名;
(三)评选“优秀裁判员”三名;
(四)评选“优秀团队奖”;
(五)所有运动员颁发参赛证书;
(六)总决赛第一名颁发“金拳套”奖杯。
九、报名、报到与参赛费用
详见各站比赛补充通知。
十、技术官员和裁判员
各参赛队可自带一名随队裁判(一级及以上级),随队裁判比赛期间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差旅费自理。中国拳击协会将按照《中国拳击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选派技术官员和部分中立裁判员。
十一、纪律检查
各站比赛将设立赛风赛纪监督组。如出现弄虚作假、扰乱赛场秩序等违反赛风赛纪行为,中国拳击协会有权对此做出相应处罚。
所有参赛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与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国拳击协会各项纪律规定,学习拳击礼仪,文明参赛,坚决杜绝“兴奋剂”,干净参赛,严格执裁,公平竞赛。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