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名称
2019年中国拳击协会“金拳套”U系列俱乐部巡回赛(宜昌站)
二、比赛时间
三、报名
按照相关比赛竞赛规程相关要求,各参赛单位于6月26日18:00之前在中国拳击协会官方微信服务号进行在线报名。
中国拳击协会官方微信服务号
各参赛单位指定专人(领队或教练员)携带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拳击运动员赛前体检医务证明(心电图、脑电图必检)、女子运动员未孕声明、运动员身份证、中国拳击协会颁发的运动员手册,和自愿参赛责任书于7月25日18:00之前到赛事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7月25日20:00召开组委会、技术会议和抽签仪式。
联系方式:
中国拳击协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5号嘉禾国信大厦603-08层,中国拳击协会大众与青少年发展部
电话:010-67166097;18210036564传真:010-67166057
宜昌赛区
联系人:
食宿接待负责人:胡小艺 15997545653
场馆竞赛负责人:张团蕊 17671435098
财务负责人:张春娇 15671034683
接送站负责人:孙远庆 15972699765
请各领队报名后添加此微信hyx2579128949,进宜昌站组委会群,进群后改昵称为地区+队名+电话号,以便第一时间接到组委会通知。
各参赛单位需另报赛风赛纪监督员(可由教练员或领队担任)1名,参与比赛申诉复议监督工作。各参赛队可报随队裁判员(一级及一级以上)1名,随队裁判员需经中国拳击协会审核,并与中立裁判员一起进行公示。
运动队官员包括领队、教练、医生。在编官员与运动员比例为1:1,超出部分为按超编人员处理。
四、报到
(一)所有裁判员请于7月24日到宜昌市丽橙酒店报到,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2号,联系人:胡小艺 电话:15997545653
(二)比赛各参赛队请于7月25日到以下酒店报到:
1、宜昌市金东山酒店 地址:宜昌市港窑路58号
2、宜昌市平湖大酒店 地址:宜昌市东山大道53号
联系人:张甜甜 电话:17307210191
需提前报到的请提前联系,费用自理。
(三)乘车路线:
火车:往返宜昌的火车有北京、西安、无锡、上海、广州、湛江、郑州、太原、襄樊、汉口、武昌。直达宜昌动车有上海、北京、广州、南京、南昌、重庆、成都。
如在武汉中转,可乘高速公路大巴约4小时到达宜昌或乘动车1.5小时到达宜昌。(每隔半小时发车)
飞机:往返宜昌三峡机场的航班有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深圳、昆明、西安、南京等航班。
(四)需要接送站的参赛队请提前一周与组委会联系,告知车次、到站站点、到站时间、到站人数及联系人电话以便接站,费用自理。缴费标准如下:
火车站按20元/人收取,机场按40元/人收取。
接站联系人:孙远庆 联系电话:15972699765
请各参赛队报到时到接待组填写返程计划,便于及早安排送站车辆和接待人员。
五、费用
(一)裁判员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所有已报名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需缴纳食宿费每人每天300元,按6天缴费(包括报到当天及比赛期间),超编人员需缴纳食宿费每人每天450元(含管理费、赛区内交通费)。
(三)保险费用:由组委会委托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运动员办理保险,保费45元(保额20万元),费用自理。
(四)本次比赛期间统一安排标准间2 人/间住宿,如要求单人住宿需补交单房差100 元/人/天。
(五)为加强管理,所有参赛人员食宿必须在大会指定酒店,否则不予参赛,未按规定时间和餐次用餐者,大会不予补餐或退回餐费。
(六)各参赛队请于比赛开赛前10日(7月16日之前)将食宿费及保险费提前打到组委会指定账户,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转账信息将提前在组委会群通知。
(七)发票信息:开具机打增值税发票,发票服务名称为*生活服务*食宿费,发票备注内为拳击俱乐部组U系列巡回赛食宿费。
(八)提前报到和推迟离会者,费用自理。提前离会费用不予退还。
六、资格审议
所有参赛单位,如对运动员参赛资格和代表单位有异议,请在赛前技术会议之前向赛事组委会提出审议,逾期不予受理。
七、有关规定
(一)所有参赛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和各类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国拳击协会各项纪律规定,出现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所有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应在赛前认真学习拳击礼仪,教练员禁止穿着拖鞋、背心、短裤担任助手,比赛时禁止使用酒店毛巾等洁具为运动员清理,运动员应正确使用吐水桶等拳台设施。
(三)为加强管理,所有参赛人员食宿必须在大会指定酒店,否则不予参赛,未按规定时间和餐次用餐者,大会不予补餐或退回餐费。
(四)各参赛单位需严格遵守《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及反兴奋剂相关规定,比赛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进行兴奋剂检查。
(五)为保障参赛单位权益,按照协会领导要求,教练员可同时在本单位和交流单位报名并担任助手(以报名表为准),但教练员担任助手时需严格遵守拳击规则的相关规定,凡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将给予警告、驱逐出场或取消比赛助手资格:
1、未报名;
2、在比赛进行过程中进入场地或离开场地;
3、多次站立、鼓掌、喝彩、煽动观众或影响和干扰裁判员;
4、使用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
5、其他影响比赛秩序的行为。
附件1:拳击运动员赛前体检医务证明
附件2:未孕声明
附件3:自愿参赛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