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拳击协会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文理学院
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拳击分会
重庆鼎霸体育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三、支持单位
重庆市拳击运动协会
重庆市渝北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鼎霸重庆国际拳击赛事中心
四、协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重庆市永川区拳击协会
重庆文理学院拳击运动研究所
五、参加单位
全国高等院校
六、比赛时间、地点
2019年11月22日—29日(22日报到、29日各队返程)
重庆文理学院
七、比赛日程
备注:如有变动会另行通知
八、比赛分组
比赛分A、B、C、D四组。
(一)A组
高考未享受与体育运动特长降分及特招政策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只参加高考而没有参加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进入到体育院校学习的学生,也参加A组比赛。
(二) B组
普通高职高专院校的全日制专科生。
(三)C组
普通本科体育院系学生,专业体育院校非运动训练专业拳击专项学生,普通本科、专科院校学生在入学前从事拳击运动、散打运动及相关搏击项目且取得过拳击项目二级及以上成绩的学生。通过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进入到高职高专院校的体育专业学生。
(四)D组
以拳击专项考入运动训练专业、以散打专项考入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及以拳击项目为特长进入到普通高等院校及高职高专学习的学生。
特别说明:
1、高职高专中以搏击类项目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的学生需参加C组比赛。以拳击项目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的学生需参加D组比赛。
2、高考单凭文化成绩考入体育院校的学生,可以参加A组比赛,但是该生在入学前,或者入学后,取得了拳击项目二级及以上的运动等级,须参加C组比赛。
3、如果有研究生参加本次比赛,以其本科专业为划分组别的依据。
4、各参赛队有相互监督检举权利,如果在报名与比赛过程中发现各代表队在组别及运动员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组委会将以函告形式把其情况通报到高校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的纪检单位。
九、比赛项目
男子共8个公斤级:52KG、57KG、63KG、69KG、75KG、81KG、91KG、+91KG
女子共8个公斤级:48KG、51KG、54KG、57KG、60KG、64KG、69KG、75KG
十、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的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持以下资料方可参赛:
1、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拳击运动者,并填写《拳击运动员赛前体检医务证明》;
2、女子运动员提交《未孕声明》;
3、自愿参赛安全责任书。
(三)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期间参加本赛事,本科不得超过4届、专科不得超过3届、研究生不得超过2届(以本赛事历届秩序册为准)。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该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招办公章和学校公章)、参赛期间的保险复印件,否则不予参赛。该文件在报名时提交给竞赛组,没有录检表者,一律不准参赛。
(五)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10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申诉费将上交主办单位。
(六)每队伍在报名时须在报名表运动等级处注明该学生的真实运动等级。如无运动等级,填写“无”。如有虚假填报,直接取消本队所有比赛成绩,同时组委会将以函告形式把其情况通报到高校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的纪检单位。
(七)参赛运动员在报到及检录时须出具身份证及学生证。
十一、竞赛规则
(一)比赛采用中国拳击协会审定的最新拳击项目技术规则和竞赛规则。
(二)A、B、C组3回合、每回合2分钟;D组3回合,每回合3分钟。
(三)比赛采用混合抽签的办法,不设种子运动员。
(四)运动员需穿着红、蓝拳击服比赛。
(五)比赛使用大会统一准备的头盔、拳套、护手绷带,运动员须自备护齿(禁止使用红色护齿),男子运动员须备护裆、女子运动员须佩发网,否则不得参赛。
(六)拳套规格:
A、B、C组:男子69公斤级以下14盎司,69 公斤级及以上使用16盎司。女子比赛,全部使用14盎司;
D组:男子69公斤级以下12盎司,69 公斤级及以上使用14盎司。女子比赛,全部使用12盎司。
十一、参赛与报名
(一)每个院校组一支代表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可报名参加多组
别比赛,每个组别可报教练员1-3人;每队每级别最多可报2名运动员,每名运动员只允许参加一个组别、一个级别的比赛。
(二)每支参赛队需在11月10日前,在中国拳击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完成参赛队的团体会员注册工作;领队、教练、运动员需进行个人会员注册。所有参赛队伍的教练或者负责人,添加承办单位联系人微信:15103036124 ,由联系人审核身份后邀请进入“大学生拳击锦标赛信息交流群”。有关注册详细流程在“交流群”通知。
(三)线上报名入口于11月3日正式开放,各代表队在11月10日18:00之前,由各领队登录团体会员账号,完成在线报名。
(四)报名截止(11月12日18:00)之前,各队可以登录账号调整报名信息,截止之后,报名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五)各队在报名后台下载并打印本队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报到时将表格交给竞赛组。
(六)承办单位联系人:卓助理 电话:15103036124
十二、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5名(第3、5名并列),颁发奖证。
(二)各单项前5名分别按13、11、9.5、9.5、6.5、6.5、6.5、6.5计分,各组别分别录取男、女团体总分前八名,颁发奖牌。
(三)比赛设立“最佳教练员奖”、“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运动员奖”、“优秀裁判员奖”等奖项。
十三、技术官员
比赛裁判员及技术官员由中国拳击协会选派。
十四、经费与其他
(一)各单位交通费自理、保险费由大会统一购买,费用由各单位报到时缴纳。运动员每人缴纳赛事服务费 80元。非重庆地区的领队、教练员与运动员食宿费每人每天缴纳200元,由重庆文理学院统一安排食宿;重庆地区领队、教练员与运动员食宿自理。以上费用均由各队伍自理,回原单位报销。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竞赛违纪现象,真正做到公平竞争,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应交纳10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时,未违反大会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有违纪行为的参赛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所有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应在赛前认真学习拳击礼仪,教练员禁止穿着拖鞋、皮鞋、背心、短裤担任助手,比赛时禁止使用酒店毛巾等洁具为运动员清理,运动员应正确使用吐水桶等拳台设施。
(四)无故弃权者取消后继参赛资格。
(五)严格执行《中国拳击协会竞赛管理办法》。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拳击协会及竞赛组委会。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参赛运动员赛前体检医务证明
附件3: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