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信息
比赛名称 | 比赛安排 |
2020年全国女子拳击锦标赛 |
时间:10月17—22日(15日报到,23日离会) 地点:河北·迁安 |
符合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拳击协会要求的各参赛单位。
三、参赛级别
45-48kg、51kg、54kg、57kg、60kg、64kg、69kg、75kg、81kg、+81kg,共10个级别。
比赛每级别报名人数不足4人的取消该级别比赛。
四、参赛资格
(一)体能资格
1.各单位凡报名参加2020年女子拳击锦标赛运动员,需要在比赛报到前两周严格细致完成体能测试,测试成绩单随报名材料一并交至组委会。
2.资格考核要求及方案(详见附件1)
(二)年龄在19周岁(含19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间出生),参加拳击系统训练两年以上,经正规综合性医院检查身体合格。完成2020年全国运动员注册(持有《全国运动员注册系统》打印的注册信息),持有《运动员手册》,并办理人身保险手续者,方可参赛。
(三)每单位工作人员数量不得超出5人(具体要求见补充通知)。
(四)各参赛单位可在任意两个级别中报2人,其他级别报1人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至1/4阶段进行体能测试
1.每个级别8人参加体能测试;
2.排名前四位直接进入1/2比赛阶段,排名后4位淘汰。
3.测试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2
(二)通用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拳击协会审定的最新拳击项目技术规则和竞赛规则,设3回合,每回合3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2.比赛使用主办单位统一准备的头盔、拳套及护手绷带,运动员须自备护齿(禁止使用红色护齿)及发网,否则不得参赛。
3.教练员可同时在本单位和交流单位报名并担任助手(以报名表为准),但教练员担任助手时需严格遵守拳击规则的相关规定。凡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将给予警告、驱逐出场或取消比赛助手资格:
未报名;
在比赛进行过程中进入场地或离开场地;
多次站立、鼓掌、喝彩、煽动观众或影响和干扰裁判员;
使用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
其他影响比赛秩序的行为。
4.中国拳击协会将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根据《拳击项目东京奥运会资格落选赛运动员选拔办法》规定,此次锦标赛将57kg和60kg两个级别成绩计入奥运资格落选赛选拔积分。
(四)种子设置:
2019年全国女子拳击冠军赛各级别前三名依据名次分别设为2020年全国女子拳击锦标赛1—4号种子(负于第一名的为3号种子,负于第二名的为4号种子)。种子运动员因故无法参赛的,按照种子号位递补,但不再增设。
六、有关规定
(一)承办单位负责提供中国拳击协会指定的比赛拳台和电子计时计分系统等设施设备。
(二)所有参赛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和各类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国拳击协会各项纪律规定,出现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正规医院体检合格,并按组委会要求提交《拳击运动员赛前体检医务证明》及《未孕声明》。
(四)所有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应在赛前认真学习拳击礼仪,教练员禁止穿着拖鞋、背心、短裤担任助手,比赛时禁止使用酒店毛巾等洁具为运动员清理,运动员应正确使用吐水桶等拳台设施。
(五)严格遵守赛会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要求,违者严肃处理。
七、参赛费用
参赛收费标准见比赛补充通知。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级别前五名(各8人)运动员予以奖励(第三、五名并列)。
1.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及证书;
2.五至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
(二)各级别前16人获得冠军赛参赛资格
(三)各级别前三名(各4人)按照名次分别设为2020年全国拳击冠军赛1—4号种子(负于第一名的为3号种子,负于第二名的为4号种子)。
(四)比赛设立“优秀教练员”两名。
(五)比赛设立“优秀裁判员”六名。
(六)比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五名。
(七)设立“优秀赛区奖”,于中国拳击协会年会期间给予奖励。
(八)比赛设立“运动员最佳技术奖”两名。
九、报名与报到
以补充通知为准。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将按照《中国拳击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选派,另行通知。
十一、纪律检查
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拳击协会在比赛中设立赛风赛纪监督组。
十二、比赛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进行兴奋剂检查。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附件1 资格考核要求及方案
附件2 比赛至四分之一阶段体能测试
附件3 2020年全国拳击锦标赛体能测试考核标准
中国拳击协会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