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名称
2020年全国女子拳击冠军赛竞赛规程
二、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日(14日报到,21日离会)
(二)比赛地点:陕西榆林
三、参赛资格和级别设置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参考中国拳击协会审定的最新拳击项目技术、竞赛规则。
(二)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根据《拳击项目东京奥运会资格落选赛运动员选拔办法》规定,此次冠军赛将女子57kg、60kg两个级别成绩计入奥运资格落选赛选拔积分。
(三)2020年全国女子拳击锦标赛各级别前三名依据名次分别设为2020年全国女子拳击冠军赛1—4号种子(负于第一名的为3号种子,负于第二名的为4号种子)。种子运动员因故无法参赛的,按照种子号位递补,但不再增设。
(四)女子比赛每场3回合,每回合3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五)比赛使用主办单位统一准备的拳套、头盔及护手绷带,运动员须自备护齿(禁止使用红色护齿)、发网,否则不得参赛。
(六)运动员报名级别需与锦标赛参赛级别一致,不得更换级别报名。
五、有关规定
(一)比赛器材及装备
承办单位负责提供中国拳击协会指定的比赛拳台、电子计时计分设备设施。
(二)助手及运动员相关要求
(1)所有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应在赛前认真学习拳击礼仪,教练员禁止穿着拖鞋、背心、短裤担任助手,比赛时禁止使用酒店毛巾等洁具为运动员清理,运动员应正确使用吐水桶等拳台设施。
(2)为保障参赛单位权益,教练员可同时在本单位和交流单位报名并担任助手(以报名表为准),但教练员担任助手时需严格遵守拳击规则的相关规定,凡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将给予警告、驱逐出场或取消比赛助手资格:
未报名;
在比赛进行过程中进入场地或离开场地;
多次站立、鼓掌、喝彩、煽动观众或影响和干扰裁判员;
使用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
其他影响比赛秩序的行为。
(三)所有参赛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和各类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国拳击协会各项纪律规定,出现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正规医院体检合格,并按组委会要求提交《拳击运动员赛前体检医务证明》及《未孕声明》。持中国拳击协会运动员手册,办理人身保险手续。
六、参赛费用
参赛收费标准见本次比赛补充通知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级别前五名(各8人)运动员予以奖励(第三、五名并列)。
1.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及获奖证书;
2.五至八名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二)各级别前三名(各4人)按照名次分别设为2021年全国女子拳击锦标赛(第一站)1—4号种子(负于第一名的为3号种子,负于第二名的为4号种子)。
(三)比赛设立“优秀裁判员”五名。
(四)比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五名。
(五)比赛设立“运动员最佳技术奖”两名。
(六)设立“优秀赛区奖”,于中国拳击协会年会期间给予奖励。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比赛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将按照《中国拳击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选派。
九、纪律检查
比赛设立赛风赛纪监督组。
十、比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进行兴奋剂检查。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0年全国女子拳击冠军赛参赛确认表
中国拳击协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