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在对参加十四运决赛运动员资格审查中发现,辽宁运动员李振艳身份信息有重。经调查,其2013年至2019年使用号码为(130***********3129)的身份证参赛,并获得相应成绩(见附件1),因在人口普查时相关单位发现其身份信息有误并予以注销。沈阳体育学院于2020年1月启用其更改后的身份证号码(410***********234X)重新进行了全国运动员注册并获得相应成绩(见附件2),经中国拳击协会研究,尊重人口普查部门意见,拟取消其2020年之前获得的所有成绩(因拳击项目第三名并列,其取消成绩之后的名次不再替补),2020年1月后所获成绩有效。
经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中国拳击协会现对李振艳十四运决赛资格审查处理决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反馈中国拳击协会。
联系电话:010-67166572
传 真:010-67166057
附件:
中国拳击协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