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名称
2022年全国男子拳击冠军赛
二、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2年12月18日至2022年12月23日
(2022年12月16日报到,2022年12月24日离会)
(二)比赛地点:海南•白沙
三、参赛资格和级别设置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参考中国拳击协会审定的最新拳击项目技术、竞赛规则。
(二)男子比赛每场3回合,每回合3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三)比赛使用主办单位统一准备的拳套、头盔及护手绷带,运动员须自备护齿(禁止使用红色护齿)、护裆,否则不得参赛。
(四)各参赛单位可在男子奥运级别(51kg、57kg、63.5kg、71kg、80kg、92、+92kg)中任意选择2个级别报2人参赛。
五、有关规定
(一)比赛器材及装备
承办单位负责提供中国拳击协会指定的比赛拳台、电子计时计分设备设施。
拳套规格:男子48kg至67kg使用10oz拳套;
男子71kg至+92kg使用12oz拳套。
(二)助手及运动员相关要求
1.所有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应在赛前认真学习拳击礼仪,教练员禁止穿着拖鞋、背心、短裤担任助手,比赛时禁止使用酒店毛巾等洁具为运动员清理,运动员应正确使用吐水桶等拳台设施。
2.为保障参赛单位权益,教练员可同时在本单位和交流单位报名并担任助手(以报名表为准),但教练员担任助手时需严格遵守拳击规则的相关规定,凡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将给予警告、驱逐出场或取消比赛助手资格:
未报名;
在比赛进行过程中进入场地或离开场地;
多次站立、鼓掌、喝彩、煽动观众或影响和干扰裁判员;
使用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
3.其他影响比赛秩序的行为。
(三)所有参赛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和各类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国拳击协会各项纪律规定,出现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正规医院体检合格,在资格审查时按要求提交中国拳击协会运动员手册、运动员人身保险相关证明、《拳击运动员赛前体检医务证明》、《反兴奋剂责任书》。
(五)运动员参赛期间反兴奋剂责任等相关事件由各单位负责。
六、疫情防控
比赛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私自外出将不得返回赛区。具体疫情防控方案,将根据疫情变化,在《2022年全国男子拳击冠军赛补充通知》中公布。
七、种子设置规则
(一)根据《2022年全国男子拳击冠军赛竞赛规程》所设立的级别,对应2022年全国锦标赛相应级别所产生的前三名(各4人),按照名次分别设为2022年男子拳击冠军赛1—4号种子,负于第一名的为3号种子,负于第二名的为4号种子。
(二)运动员通过2022年全国拳击锦标赛获得1个以上种子席位,按照冠军赛所报级别,根据以上规则确定种子席位,其他级别所获得的种子席位视为放弃,对应级别不在递补种子。
(三)由于国家拳击队运动员因外赛、外训及国内疫情防控,未能及时回国参加2022年全国拳击锦标赛。为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备战奥运、服务奥运的指示精神,为国家拳击队增设5、6号种子。
经征求国家拳击队意见,现将5、6号种子公布如下(级别仅1名运动员的为5号种子,不设6号种子;级别为2名运动员的,前者为5号种子,后者为6号种子):
51kg:马新明(内蒙古)、方波(安徽)
57kg:吕平(贵州)、王鑫炎(山东)
63.5kg:付明科(重庆)
71kg:王培成(浙江)、王钱铖(湖北)
80kg:哈力木拉提•热合曼都(新疆)、郑豪杰(河南)
92kg:韩雪振(河南)、陈奕融(浙江)
+92kg:巴依克吾孜•达那别克(新疆)、艾合麦提•麦麦提(陕西)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级别前五名(各8人)运动员予以奖励(第三、五名并列)。
1.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及获奖证书;
2.五至八名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二)比赛设立“优秀裁判员”六名。
(三)比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五名。
九、个人积分管理办法:
(一)运动员以参加年度比赛获得个人积分。
(二)各级别取得前五名的可获得个人积分,积分规则如下:
(三)通过累计个人积分,对运动员进行年度个人积分排名,根据拳王总决赛所设级别,原则上根据2022年全国拳击锦标赛和2022年全国冠军赛对应级别汇总年度个人总积分,年度个人总积分前4名可参加年度拳王总决赛。(拳王总决赛所设级别详见拳王总决赛竞赛章程)
(四)如果积分排名相同,可根据比赛最好成绩、负于冠军、亚军情况、双方胜负关系等情况,依次进行积分排名。
(五)因违反纪律条例(包括反兴奋剂相关规定)被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不能获得任何积分。
十、其他相关内容:
参赛费用、报名时间、报到地点,以《2022年全国男子拳击冠军赛补充通知》为准。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比赛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将按照《中国拳击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十二、纪律检查
比赛设立赛风赛纪监督组。
十三、比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进行兴奋剂检查。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拳击协会
2022年11月17日